随着碧水保卫战迎来攻坚节点,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在提质增效方面已摩拳擦掌,而原始“弹药”不可或缺。
但对于污水处理厂而言,一个亟待破局的难题至今仍制衡着“治污”与“致污”的角色切换,即进水水质带来的超标问题。很多时候,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问题不仅是内部污染治理的问题,还得考虑上游进水、管网、水量等问题。针对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等不同的污染来源,在处理工艺的选择上也会差别对待。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实质是如何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来实现公共服务目标。污水厂出水水质超标,一方面由于污水厂运营管理不善导致,但有时确因进水水质超标所引起。诚如管网的收集范围、收集区域居民的生活习惯和企业的生产规律、管网整修和重新规划等都会影响进入污水厂的水质水量,进而造成运行中出水指标的波动。
尤其在污水处理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通常难以控制进水水质风险——特别是单独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超负荷直接导致沉淀、生化等工段水力停留时间缩短,污水处理效率下降。以A2/O系统为例,进水pH值过高、过低,均会影响微生物正常生长;COD浓度过高导致碳氮比失衡,氨氮浓度过高会抑制硝化菌,均会影响脱氮效率。
进水水量水质,也就成了判断城镇污水处理工艺成效及避免水质超标的关键。在污水厂建设之初,会先行对污水厂的处理规模、进水水质、出水水质等参数进行设计。但部分污水处理厂初期设计能力不足,工艺落后,与治污任务严重不匹配。如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医药行业污水特征设计,建成后却接纳了制药、食品、造纸、化工等众多行业废水,出水总氮等指标长期超标。
叠加资金缺乏,一方面让部分因初期设计能力不足、工艺落后的污水处理厂较难进行提标改造;另一方面提标改造的设计和建设周期较长,超标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因进水长期超标使污水处理厂需采取增加药剂使用量、更改运营方案、改善处理工艺等措施的,相应成本也将随之降大幅提升。但部分污水处理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工业园区废水处理成本差异并没有进行全面考量,导致收入并不能覆盖成本。
但“不管企业与业主有什么纠纷,项目是不是由它自己来运营,一旦出现问题,肯定还是要由企业来承担责任。”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曾对此表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的明确规定,污水处理厂只要接纳了污水,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达标排放。”
为更好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2020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程寒飞就曾建议,应出台详细的考核细则使得法律、*策执行更清晰。健全污水处理厂进水高峰预警及调度机制,及时化解水量超负荷风险。而在进水超标时,污水处理厂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一般为住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手段。
此外污水处理厂在证明自身是正常运行、正确操作的前提下,可设计一整套指标参数,包括进水COD、BOD等指标。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出水达标。只有严格标准、加强管理,才能推动建设运营往更高、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